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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礼前分手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八宝粥
婚礼前分手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八宝粥是十分清晰的分家,不少网友称这婚不结可能是对的。
8月11日,上海青浦法院分享一则案件:小张与小陈在婚礼前夕因琐事分道扬镳,小张的母亲王女士将女方小陈诉至法院:小陈应该把自己当初给的所有款物都归还。
小陈与小张谈婚论嫁期间,自己转与小陈用于拍摄婚纱照、购买“三金”和喜糖5万元;小陈生日时微信转与其520元;见小陈家长时,包红包6000元;小陈姐姐结婚时,转与小陈3000元红包。
至于送给小陈的洗衣机、水果、烟酒、八宝粥等礼品,如果被消耗了,也应该把相应的钱款返还。
分手要分手费合理吗
合理,分手要分手费是合理的。
虽然分手时索要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,法律保护的是夫妻关系,情侣关系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。双方如果有财产纠纷可以以债权债务纠纷处理。但是分手费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范围内。
恋人分手索要分手费是不受法律保护,但是这种行为也不违法。只要不是通过暴力、强迫等非法行为索要的,法律都不会禁止,但是对方去法院起诉是得不到支持的。
分手时一方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公序良俗的。婚姻都是自由的,恋爱也是自由的。法律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,对不合法的行为是不予保护的。如果双方只是恋爱,没有长期的同居在一起,没有创造了共同的财富,甚至孕育子女。一方提出索要分手费就是不合理的。如果长期同居生活,分手时要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、继承等问题。
如果与有配偶者同居恋爱,分手时提出索要分手费更是败坏道德表现。首先有配偶的一方就违背了夫妻之间结婚后相互忠诚的原则。然而,破坏他人家庭,索要分手费,更是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。